1-8月,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07.74亿元,增长19.7%,较1-7月回落2.0个百分点。其中,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.26亿元,增长7.8%。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1-8月,城镇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202.87亿元,增长19.7%;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.87亿元,增长17.3%,乡村市场增长幅度低于城镇2.4个百分点。
(二)按消费类型分,1-8月,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收入190.90亿元,增长20.5%;餐饮收入16.84亿元,增长10.5%,低于商品零售10.0个百分点。
(三)出行类拉动明显。1-8月,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5.2%,汽车类增长14.8%,共同拉动限上零售额3.7个百分点。
(四)网络消费持续高速增长。1-8月,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4.25亿元,增长75.6%,增势向好。
二、需关注问题
(一)从消费流通领域来看,行业发展不均衡依旧是突出问题。1-8月,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增长3.5%,当月下降4.8%,停产停业企业26家,下拉行业累计增速4.0个百分点。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增长8.1%,但县区间发展情况差异大。其中住宿业三个县负增长,餐饮业四个县区负增长。行业增势不佳多是受停业和负增长企业影响,也体现出我市在库企业质量不高,小微企业易受疫情影响,自我回血能力弱,还需进一步支持发展。
(二)部分升级类商品消费需求有待释放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,居民收入增长,消费结构不断升级,升级类产品潜力巨大。然而国内长期的疫情散发,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方向,高品质、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还有待释放。1-8月,限额以上单位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、书报杂志类、体育娱乐用品类分别较1-7月回落6.0、5.3、4.0、2.4个百分点。
三、建议
(一)增收入、促消费,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。一方面继续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就业增收工作,积极发挥好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,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社保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力度,提高消费能力;另一方面针对重点消费类型通过发放消费券、开展买赠活动等方式提升消费热度,释放潜在需求。
(二)激发文旅消费活力,联动上下游企业同增收。紧抓国庆节的黄金消费期,打造周边游,鼓励景区、旅行社、酒店、民宿等链条企业实施产品打包、价格优惠等联动销售模式,提高酒店、民宿的入住率和旅游景区吸引力,让市内旅游市场热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