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欢迎来到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交通运输局! | 网站无障碍

        中国政府网 | 陕西省人民政府 | 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

        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

        文件名称:
        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
        索引号:
        016048017/2020-0077
        公开形式:
        主动公开
        文号:
        成文日期:
        2020年03月24日
        有效性:
        有效
        公开日期:
        2020-03-24 08:50


        为加强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,进一步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、服务社会和新闻宣传的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               第一条 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数据、音频、视频、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。  门户网站以公开信息为主,主要公开我局工作动态、教育宣传、政策法规解读及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,包括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反映交通建设、养护、管理、运输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。
              第二条 局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遵循“公正、保密”的原则,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             第三条     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发布、转载的信息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             第四条 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、完整性,门户网站的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、正规的渠道。
             第五条 各直属单位、科室报送的信息,由各直属单位负责人、各科室负责人初审,政办科复核;局机关个人上报的信息,上报人为信息安全第一审核人。
             第六条   局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:
           (一)是否涉及秘密;  
           (二)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;  
           (三)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;  
           (四)是否会给其他单位、个人造成危害;  
           (五)是否有利于我市的宣传和发展;  
           (六)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;  
           (七)是否属敏感性问题;  
           (八)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;  
           (九)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。
             第七条  政办科负责信息的整理、指导、上传、更新工作。
             第八条  局门户网站栏目、功能等的调整,由政办科提出意见,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。

        365ba_365娱乐场奖金_365不给提款流水数据异常


             第九条   局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管理文档,并指定专人管理,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、备案工作。
            第十条   局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,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,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。